胡常明律师,男,云南省优秀党员律师,现在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1993年至1997年在云南省第二监狱工作,任教育干事、分队长,曾获云南省“省级优秀教育能手”称号。1997年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至今,2011年当选为云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成功代理的案件曾入选“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百佳案例”。在多年的律师工作中,胡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务实的办案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曾担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企业、房地产公司、商贸公司、媒体、医院、公私学校和个体工商户的常年法律顾问。“诚信为本,勤勉尽责”是胡律师一贯遵循的工作原则和作风,“忠于客户、法律至上”是其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