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出生,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主办律师,律所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专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和从事拍卖业资格的专职律师。何华修律师从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该律师始终秉承“诚信执业、优质服务”的执业理念,急客户之所急,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办案目标,对客户委托办理事务,不分事务大小,均会亲自从多角度考量,选择最佳、最优方案处理,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客户的合法利益,该律师的执业理念和办事风格深受客户的好评,经过多年的努力,该律师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业界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何华修律师深谙学习是律师生存之本,从业数年,从不懈怠学习,不断进取,在深入研究企业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方面更有独特的见解,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运用律师的综合知识力导企事业实行制度化、标准化管理,防止企事业单位因法律管理措施不当而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该律师已出色地运用专业知识为多家客户单位换回了共计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曾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典型民商事案件:肖某诉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涉案加价款并非违约责任的观点被某中院首获支持;高某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挂靠运输合同纠纷,被挂靠物流公司被判赔高某全部损失150万余元;敬某诉某集团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接案后二十余天成功收回愈1000万元钢材款;陈某诉江西某建设公司模板买卖合同纠纷案,接案后三十余天成功收回模板款愈500万元;某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诉某水泥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主张无代理权领款应属无效的观点获某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为某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追回愈100万元的工程款;黄某诉某建筑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主张违约金数十万元的诉请获法院支持,杨某、张某诉遂宁某建筑安装公司、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为杨某、张某收回全部工程款。 曾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影响刑事案件:轰动一时资中罗某强奸杀人案;卢某涉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案;贾某入室抢劫致人死亡案;余某、田某飞车抢夺案;张某、邹某等留人组织、容留他人卖淫案;周某等5人火车站丢包诈骗案等案件。 曾先后担任过四川胜北通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彩凌亮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宋建明安全网销售有限公司、成都金色阳光暖通工程公司、成都经邦投资有限公司、成都成鼎发机电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现为金牌律师网成都知名刑事、离婚、专业房产、债权债务等专业领域特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