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余,男,1967年8月生,汉族,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现被受聘执业于盐城市东城法律服务所。地址:盐城市工农路15号。本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踏实,业务精益求精,热爱法律服务工作,注重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乐于奉献,不求索取,受到社会好评。 该同志出生于农民家庭,亲身经历过贫穷,对社会弱视群体有一种本能的同情和奉献之心。擅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伤赔偿、民间借贷、离婚等民事案件代理,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能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办理的案件基本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有据,当事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