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伦律师,江苏东方律师联盟发起人,一级合伙人。毕业于北京行政管理学院法学本科,法学学士,2004年至今从事法律工作。法学基础扎实,逻辑缜密,勤勉专注,诚信执业,擅长办理民事赔偿、婚姻继承等多种类型案件。办案中坚持“客户为本,服务为纲”的信条,注重在案件处理中的各个阶段给予委托人及时的帮助!
刘学伦律师,江苏东方律师联盟发起人,一级合伙人。毕业于北京行政管理学院法学本科,法学学士,2004年至今从事法律工作。法学基础扎实,逻辑缜密,勤勉专注,诚信执业,擅长办理民事赔偿、婚姻继承等多种类型案件。办案中坚持“客户为本,服务为纲”的信条,注重在案件处理中的各个阶段给予委托人及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