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兴爵律师 男,汉族,一九八一年二月出生,法律本科,律师执业证号:22062002110387。2001年在绵阳一法院实习,自2002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跻身律师界。现任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长期为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法律意见、催收不良贷款等法律服务,有效地预防了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挽回了金融机构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该律师自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非诉法律服务,其中代理的武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四通电路板厂、何龙章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一案影响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并在全国作为指导性案例予以公布。巩兴爵律师年富力强、思维缜密、勤勉敬业,其卓越的工作能力及对当事人高度的责任心,已获得顾问单位和当事人好评,现为律所一名经验丰富、年轻有为的专职骨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