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栋,男,1972年生,200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本科,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同年进入江苏道远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高级合伙人。 高树栋律师执业以来,刻苦专研业务,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的代理、辩护。从点滴做起,扎根于每一个案件,切实掌握所办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坚持原则,又不放弃灵活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高树栋律师一贯坚持的办案作风。 虽非牡丹,却也芬芳。高树栋律师执业至今,曾参与扬州电视台全程摄制的吴某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辩护,使得该案最终得以改变较轻定性予以定罪量刑。 高树栋律师现任大丰市海洋与渔业局、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大丰管理部、中通瑞宁混凝土大丰有限公司、江苏惠安项目监理有限公司、鸿明重工机械装备大丰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