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楠律师,中共党员,河南洛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南洛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法务部主任。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社会法官。
高楠律师从业、执业十余年来,主攻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以犀利、独到的辩护风格见长,同时又注重与公检法办案单位的案件协调沟通,兼以代理民、商事案件,拓展法律知识,提升法律修养。最大限度保护被告人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十余年间,代理刑事辩护案件数百起,从杀人焚尸、贩毒数量高达六、七千克的重大案件,抑或是抢劫、伤害等普通案件,不论从案件开始的疑虑重重还是后来案件的峰回路转,力争以(法律)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规定为准绳,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辅以辩护技巧及案件办理中之应变技能,使被告人及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不当损失最少化。诚恐因己一时之失而误人,因己一时之懈而负人。
我深为那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痛惜,被告人的犯罪固然可惩,能为挽救被告人,教育被告人,使被告人犯罪后及早浪子回头,身边周围的人得以警示,我们的社会少一些犯罪,多一分美好,才是我辩护代理刑事案件的最终目的,如是之,方可称为合格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