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法院秘书、研究室主任和高级法官等职务。曾任法院秘书、研究室主任和高级法官等职务05年3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申请提前退职,继续担任阜阳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民商法研究会副干事长职务,并从事《颍洲法学》编辑、法律咨询和研究工作,担任仲裁委仲裁员。 06年9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协助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工作。 从92年至今,在阜阳电大担任法学兼职教师。从92年至今,在阜阳电大担任法学兼职教师多次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
曾任法院秘书、研究室主任和高级法官等职务。曾任法院秘书、研究室主任和高级法官等职务05年3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文件,申请提前退职,继续担任阜阳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民商法研究会副干事长职务,并从事《颍洲法学》编辑、法律咨询和研究工作,担任仲裁委仲裁员。 06年9月阜阳市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协助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工作。 从92年至今,在阜阳电大担任法学兼职教师。从92年至今,在阜阳电大担任法学兼职教师多次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