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 付 令 异 议 书免费法律咨询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2-02 13:59) 点击:591 |
异议人:梁xx, 男,60岁,汉族,xx省xx市人,已退休,现住:xx省xx市xx路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 事实与理由: 支付令申请人卢xx是异议人退休前的同事。异议人之子梁xx现在美国留学,1998年9月x日,申请人卢 xx请梁xx帮其办理出国事宜.1998年9月25日卢xx交给异议人3千美元,作为办理手续的费用。异议人于1998年 11月1日托人将3千美元带给儿子梁xx,梁xx随即开始为卢xx办理出国手续。1999年2月7日,卢xx告诉异议人 ,他不打算出国了,并向异议人索要3千美元。而此时,这笔钱已经用于卢xx办理出国手续,现卢xx提出不出 国,责任不在异议人,异议人无义务归还3千美元,卢xx也无权要求异议人归还该款。 基于以上事实,异议人与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 规定,对xx市xxx区人民法院发出的(1999)x字第x号支付令提出异议,请求法院依法裁断,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 督促程序.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异议人:梁 x x 1 9 9 9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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