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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2-02 13:58) 点击:683 |
申请人:xx市xxxx贸易公司, 地址:xxx市xxx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武xx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陈xx,男, x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市xx科技开发公司 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请求事项: 请求xxx回避。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陈xx与本案被告xx市xx科技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xx是表兄弟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必须回避,现申请陈xx回避。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xx贸易公司 2 0 0 6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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