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有哪www.fabang.com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17 14:31) 点击:818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有哪www.fabang.com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各种各样,但只要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三层含义:其一,只要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二,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花费了多少费用,在劳动者违约后向其支付违约金时也不应超过所花费费用的数额。其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与用人单位花费的培训费用应按一定比例分担。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培训花费了2万元,约定的服务期是5年,那么,每年应当分担的服务费就是4000元;如果劳动者在培训后工作了2年违约,这时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剩余3年的费用1.2万元。《劳动合同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用人单位在培训问题上的实际情况的。但对于个别行业来说,则应当有特殊规定,如飞行员等。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的延伸阅读:大学生求职陷阱:劳动法违约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早在2005年9月,肖某与一家大学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肖某大学毕业后,在公司就业。如果一方违约,必须支付10000元违约金。而今,肖某已大学毕业,可公司一直没有安排肖某就业。在肖某的一再坚持下,公司终于亮出了底线:只愿意支付违约金,不可能安排肖某就业。肖某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也遭到断然拒绝。肖某遂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 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肖某不能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因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也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此类就业协议书一般由教育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其依据是1989年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它是明确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其作用在于: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尤其是在就业协议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应在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如毕业生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未根据预约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对预约的违反,必须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报到,其使命就已完成。其关键在于,毕业生必须凭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另行签订劳动合同。而肖某的情形,仅仅限于就业协议书,而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不为《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所保护,不能获取经济补偿。 本案告诫学子,为避免学校、用人单位“反悔”而造成的损害,可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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