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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16 20:04) 点击:442 |
婚前共同经营的公司离婚如何分割www.fabang.com 婚前共同经营的公司离婚如何分割?有客户咨询:我与丈夫婚前就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共同经营一家公司。我们结婚登记后,我发现他有外遇,现在丈夫提起了离婚诉讼,我也打算和他离婚。请问我和丈夫在这个公司如何分割? 离婚诉讼如果涉及公司财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就本案而言,你和丈夫共同经营的公司是在婚前就已经注册成立的,婚前各自出资所享有的股权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但婚后公司经营所分配的股利,离婚时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因夫妻离婚而导致的公司股权、控制权之争,一般应依照公司法另行就股东权益纠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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