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帮网www.fabang.com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16 11:04) 点击:517 |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帮网www.fabang.com 网友提问:我和老公快结婚了,现在他家那里要拆迁,拆迁事项里有一条是按人口计算每人给50平米房子的购买资格,按回迁房价格计算。他家里有父母和他三个人分给150平米,我们结婚后能再多给我的一份50平米,就是说他们家就有购买200平米房子的按照回迁房价格计算,超出部分按另一价格计算(比回迁房价格高),现在他的父母口头说房子分下来给我俩一套(购买回迁房的钱由他父母出),房产证写我和老公的名字,应该算是赠与的吧?还有如果他父母没有把赠与用白纸黑字写出来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真的发生不愉快的话,他父母又说是给他儿子自己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俩的名字,会影响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问题么?"合法受偿人"您说的意思是不是说,是不是合法夫妻,还是其它的?我的户口是外地的,不结婚没有那50平米。 回答:没有明确声明的情况下,一般很难认定为赠与。但房产证上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的话,就是共同财产,是不是赠与都不影响房屋性质。房产证上只要是你和你老公的名字,你就有一半产权,有权要求分割,和你公婆说什么是否是赠与都没有关系。 此外,如果该房屋是回迁房,基于每人补偿50平米的来的,你是合法受偿人的话,即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也有50平米的产权,无论你公婆是否赠与你们你都有产权。就是政策规定的受到拆迁补偿的人,你那个不是回迁房吗,如果按照当时的回迁政策,有你50平米的话,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名字,你也是有产权的。不影响,只要房屋登记在你和你老公名下,你就有权分割一半。 延伸阅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