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友情链接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分割法帮网www.fabang.com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16 10:53)    点击:515

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分割法帮网www.fabang.com

在线律师免费咨询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法帮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法帮律师,法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法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 ,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法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城区律师 | 西城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法帮律师主页,您是第41132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