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工资怎么开,护理费多少?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07 11:43) 点击:730 |
因工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工资怎么开,护理费多少? 工伤治疗期间的治疗、工资、护理等项不适用“劳动法”条文规定,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请一并按本条例21条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注:(1)拿到伤残等级鉴定后对今后的赔偿、待遇等都有很大好处;(2)得空时到网上下载此条例学学吧,对您目前的情况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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