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查对方的存款吗 |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04 14:24) 点击:1281 |
离婚可以查对方的存款吗 最近,我丈夫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我与丈夫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他掌握,在银行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估计银行存款已有15万元。而丈夫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2万元。我认为该财产清单不实。请问,我能否查丈夫的银行存款? 读者 舒新芸 舒新芸群读者: 国务院发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8条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银行可以拒绝你的查询,但并不等于你的家庭存款就无法查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据此,在离婚诉讼期间,你怀疑丈夫隐瞒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到银行进行查询。而且,一方故意隐瞒存款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法院查实你丈夫确实隐瞒了家庭存款,那么就可判令你丈夫对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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