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04 13:41) 点击:642 |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财产能在自己去世后,按本人的意愿进行处理,而采取公证机关所立遗嘱进行公证的行为,使其受到法律的保护,以避免遗产处理的纠纷。遗嘱公证的效力是很强的,在法律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想推翻它是非常困难的。《民诉意见》第75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5)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因此,遗嘱公证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法律问题,立遗嘱人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立遗嘱必须在本人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进行; 2、立遗嘱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关合法证件及有关合法财产的相应证明资料; 3、遗嘱必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4、非经遗嘱人同意,遗嘱内容要绝对保密; 5、遗嘱中必须包括详细的遗产分配方案。 如果遗嘱公证作出后,利害关系人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在查实公证遗嘱的内容确属违法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该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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