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友情链接

如果立遗嘱人之前已经立有公证遗嘱,之后的口头遗嘱无效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1-04 13:29)    点击:691

如果立遗嘱人之前已经立有公证遗嘱,之后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也就是说,遗嘱相互冲突时,应以时间在后的遗嘱为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进一步规定: “遗嘱入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可见,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公证遗嘱必须通过公证程序来撤销,即必须用新的公证遗嘱来撤销旧的公证遗嘱。

法帮网法律咨询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法帮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法帮律师,法帮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法帮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 ,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法帮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城区律师 | 西城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法帮律师主页,您是第411320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