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年轻律师的信:慎重选择偶像(4)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0-06-10 14:05) 点击:567 |
致年轻律师的信:慎重选择偶像(4) 我现在只能想象,当众多对最高法院大法官无限崇敬的法学院学生们意识到,五位大法官违背誓词,在2000年大选中阻止佛罗里达州的手动计票时会作何反应。法官宣誓要求每一位法官“主持正义、一视同仁……” 尽管作出上述宣誓,五位法官还是完全无视他们之前所作的判决,停止了计票以便确保一个特定当事人--小布什的当选。如果在同样条件下停止计票的结果是戈尔当选,那么他们绝不会这样做。如果不相信,可以思考下面这个法学院模拟案例。假设在这次选案发生前的六个月,一千名最杰出的宪法学教授、最高法院律师和报道高等法院新闻的记者们已经获知佛州案的大致案情,唯一的不同是,没有提供当事人姓名和他们所属的党派。 会有人认为专家们将预测出那五位法官将如何终止投票吗?相反,大多数人都会根据法官们之前的判决预测到,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和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 Connor)最不可能加入这样的判决。毕竟,这些法官曾不止一次地作出裁决,认为州政府根据远不够精确的标准处决谋杀犯时并未违反平等保护条款 指美国宪法第14项修正案,要求各州“在其管辖范围内,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法律的平等保护。”。如果戈尔副总统当时已经领先几百张选票,而布什州长要求重新计票,我敢说这些法官将拒绝戈尔提出的平等保护请求。 如果我说的没错,这不是区别对待又是什么呢?根据个人或政党的不同,根据当事人的党派来作出判决,这违反了审判的首要原则。法官不得在案件审判中偏袒任何一方。 P. 我曾在其他作品中详细探讨过该判决 3。而在本书中,我的思考角度有些不同,想谈一谈当得知某些法官事实上在行骗后产生的极度失望情绪。也许,你也曾怀疑过,某些地方法院法官偏袒那些支持他们当选或任命的律师和当事人。但最高法院的法官也会如此吗?对于像我这样一辈子愤世嫉俗的人,这也足以令人震惊了。这对于你对法治的信仰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让你有了行骗的充分理由? 我希望上述事实能进一步加强你对法治和法治实践中绝对诚实的信仰。它还应该让你对法律或司法机构持一种更加怀疑的态度。不要相信任何掌权者,特别是法官。不要被司法意见的表象所迷惑。回去认真读一读,仔细研究一番案件,你就会惊叹于法官如此频繁地运用手腕儿操控案情和法律。这种情况太常见了,即使是长期对司法界有异议的人士也将其看作是某个法官的学术诚信问题。若想有所改善,就只能靠你自己了。如果你察觉到违法违规行为,就去司法会议、律师协会或议会举报。同时,一定要保证你对他人的批评确切无疑,以防遭到违反职业行为的指控(千万要记住,法官和律师是官官相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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