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敏杰,女一九六三年生,高级律师。丁敏杰,女一九六三年生,高级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硕士研究生。 一九八八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一九八八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先后担任第五届、第六届东陵区政协委员,第十届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法律专家组成员)、辽宁省团省委青少年法律事务专家顾问。 辽宁省民盟法律委员会委员、沈阳市民盟经济委员会委员。 2009年10月16日荣获辽宁省建设者奖章(唯一获得辽宁省中介组织最高荣誉奖章)。 2009年1月辽宁建设者杂志第 期关东英才专题报道丁敏杰律师得到事迹。 丁敏杰律师曾获得沈阳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沈阳市司法系统嘉奖,最佳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 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物业管理法律问题探讨》《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获得《理论杂志社》优秀论文奖,出版专著《劳动与就业实用法律手册》(2009年辽宁省人大政协全会上作为大会文件发给每一位辽宁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009年9月在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报上发表论文《共和国润育成长新的社会阶层》。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担任香港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沈阳项目部,香港信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丹威行、马来西亚光兴集团、大连房地产管理局中山房地产管理处、辽宁友谊宾馆、辽宁大厦、沈阳市东陵区政府、辽宁乾德集团、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沈阳五爱天地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沈阳公司、朝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沈阳军区沈后工程处、新民市住宅公司、沈阳长弘实业公司等几十余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 参与组建中外合资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外合作沈阳兴泰铜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朝阳三盛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外合作沈阳依特诺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宁夏新绿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外合作沈阳九星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资企业,起草审查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成功的办理了辽宁创业集团总经理左深无罪辩护案件,辽宁中宇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范垂华无罪辩护案件,辽宁香格蔚蓝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吴学勤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案件。 20年来承办刑事、民事、经济、行政、非诉讼案件近千件。 涉案总标的额二百亿元。涉案总标的额二百亿元业务范围涉及香港、台湾、加拿大、韩国、西班牙、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客户遍及香港、台湾、北京、天津、深圳、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湖北、河南、宁夏、黑龙江、大连等省市。 业务专长:项目投资、策划各类公司的组织形式、起草各类合同、公司章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项目法律论证及谈判,国际贸易洽谈及纠纷调解,知识产权、联营、合资合作、房地产等经济、民事纠纷诉讼代理,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