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合同管理、融资、破产清算、房地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等
专业经验:
崔宝满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系合伙人。学者型律师。诚信、执着、勤勉、敬业,有着极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博约相济的竞争优势和精益求精的做事风格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从业以来,办理了几百起诉讼、非诉案件。尤其以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经济合同、知识产权见长。曾经担任几十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保驾护航。多年致力于企业法律管理的研究与实践,为企业降低法律成本,实现经营目标。自2008年至今为潘家园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为普法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服务的顾问单位:
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某石油器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某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某金属制品(天津)有限公司(韩资企业)、天津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韩资企业)、天津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韩资企业)、天津某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某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等。
法律风险管理研究成果:
多年致力于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研究和实践。2011年专于汽车行业法律风险研究并在第四届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担任汽车行业法律风险实证分析的主讲人。2012年致力于研究汽车和中药行业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研究,撰写了2012年中药行业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于首届龙龟法律风险管理论坛担任中药行业法律风险实证研究的主讲人。曾为某大型国企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成功案例:(均系疑难案件)
上海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债回购纠纷执行案(涉案标的2000余万元),涉及公司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一审胜诉;
陈某诉王某、于某、李某借贷纠纷案,针对调解书成功提起再审并胜诉;
西藏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经销合同纠纷案诉前调解,将委托人的车款、市场保证金共计133万全部追回;
侯某诉北京市某区政府行政诉讼一案胜诉;
周某、邓某诉马某房屋纠纷一案,作为被告代理人据理力争,原告见胜诉无望不得不撤诉;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办事处与杨某劳动仲裁纠纷一案胜诉;
祁某诉固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为委托人挽回全部损失;
杨某诉蔡某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
杨某诉连某财产分割案胜诉;
天津南开区长实道某小区十一户居民诉天津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光权纠纷案一、二审均胜诉;
赵某诉刘某、徐某财产返还案一、二审胜诉;
鞠某诉李某、焦某借贷纠纷案一、二审胜诉;
李某诉天津某老人护理院及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胜诉;
天津某五金工具经营部与庞某劳动仲裁案调解结案,委托人很满意;
免费代理的马某与天津某拔丝厂劳动仲裁执行案,面对裁决时被诉主体已然不存在的错误裁决书,通过与劳动局、法院多方沟通、努力,最终以司法救助取得执行款;
某公司专利侵权案一审胜诉。
韩某诉某物业和房地产开发商损害赔偿一案,正确确定被告和案由,恰当地确定诉讼请求数额,与判决结果完全符合,诉讼请求数额准确度非常高。
梁某离婚后财产分割一案,委托人咨询过很多律师,均认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崔律师认为属于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时效限制,一审胜诉,为委托人争回失去近十年的财产。
梁某劳动纠纷一案,崔律师提出的反诉的依据,法院不知有此规定,和对方律师一起研读法律规定后认为崔律师的观点正确。对方不得不同意调解,当场支付,委托人非常满意。
工作经历: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法睿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南开大学,法学学士。
学术成果:
论著《诉讼律师工作与法律风险管理的区别》(曾获优秀论文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看公司的社会责任》、《揭开公司面纱初探》、《商品房区分所有权中的几个问题》、《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界定》、《案例点评:抚养人能否成为受遗赠人》、《浅析首次诉讼不判离婚的利与弊》、《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研究》等。
行业兼职: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研究员、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实证研究课题组研究员、CCTV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特约咨询专家、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产品质量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益律师、北京市潘家园街道社区律师。
工作语言:
中文、英语。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870289,传真:010-82870299,手机1369360348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首都科技中介大厦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