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辞去公职,2002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各种案件三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坚持以“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相结合”作为工作原则,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为目标,赢得了办案机关及当事人一至好评。
199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0年辞去公职,2002年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各种案件三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坚持以“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相结合”作为工作原则,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为目标,赢得了办案机关及当事人一至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