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运光,男,1959生,海南人,刑法学家。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曾任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高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首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系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为海南省应用法律研究所所长、海南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运光从1979年起,一直从事法学的学习与研究,广泛猎涉法学各领域,研究方向横跨刑法学与民商法学两个学科。并在此两学科中颇有造诣,撰写了许多较有创新价值的论文与著作。已在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等出版了法学著作10本,近400万字,其中专著有《税收犯罪研究》、《税收犯罪疑难案例判解》、《合同操作实务》等3本;主编《财产贪贿犯罪的疑难与辨症》《妨害海关监管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中国税收犯罪通论》、《妨害烟草专卖管理犯罪的认定与处理》、《税收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税收犯罪及司法应对研究》、《公司运作实务与法律责任》等著作7本。其中《税收犯罪及司法应对研究》一书收入中国刑事法律科学文库;《中国税收犯罪通论》、《税收犯罪的惩治与预防》等两本书收入税收法制文库;有4本著作获得海南省检察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奖和海口市优秀精神产品奖。在中国法律核心期刊《中国法学》、《现代法学》、《人民检察》、《刑事法判解》等国内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8篇,计30余万字。有10多篇论文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部、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金鼎文章一等奖和二、三等奖。其中:1、发表于北京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2003年《刑事法判解》第5期的《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文在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全国54家单位参与报送的1145篇论文作品中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金鼎文章奖”一等奖;2、刊登于中国刑法学会精品文集上的《WTO与中国税收犯罪的立法完善》一文,获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部WTO与法制改革研讨会征文一等奖;3、刊登于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论文集上的《论我国公司法规范越权行为之不足及其补救》一文,在第四届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的百余篇法学家的论文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当年11篇获奖优秀论文中名列第8位的获奖论文;4、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刊物上的论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实践的尴尬与矫正研究》获全国法院第15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研究》、获全国法院第17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
陈运光在刑法学的研究上的贡献是:1、 “税收犯罪研究”不论是在深度和广度上在国内是领先的。它不仅穷尽了该类犯罪的纵向研究,还把触角伸展到横向处罚的领域探索,出版了四本系列著作,堪称我国税收犯罪研究的学术带头人。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在为陈运光的著作《税收犯罪研究》一书序言中指出:“张明楷教授(清华大学)说过,在日本研究刑法总论,专家学者要比司法官员强,而研究刑法分则,则司法官员的水平要超过专家学者,而在我国则有很大距离,陈运光同志这本著作的出版,可以看作是一种预兆。”可见,陈运光在该学科中的研究地位是十分突出的。2、第一次在刑法学领域提出了“海关犯罪”和“烟草犯罪”的概念,并进行了系统研究,先后出版了2本相关理论著作。3、在“财产犯罪”的研究中,提出了“侵占罪中的遗忘物与遗失物不可分”的观点,被理论界称为两种相异的观点之一。而且这种不可分的观点已成为理论乃至实践界的共识。
陈运光的学术触角正如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单民教授在评陈运光的《税收犯罪研判》一书所说的那样:“作为思想深邃,学术气魄宏大的刑法学家,不会满足于域内犯罪的挖掘与把握,只把探索的触角和眼光局限于已趟过的田野里,使自己囿于有限的探索空间中,而是登高远眺,继续摸求探索的高度。近年来,陈运光的确不满足于现有的研究状况,又把目光瞄向了实践适用的层面,”关法民权与社会公平正义,创立了旨在揭露腐败,为全社会遭受司法冤枉的无辜者和涉讼平民,及其弘扬法治,追求正义的有识之土与经天伟地之才建造一个倾诉委屈、说法与传播法治思想的平台——《错案评论》并出任主编。这对于创建阳光司法环境,实现法律舆论对司法的监督,谋求法律与正义的有机契合,促进司法官员崇尚公平,匡扶正义,还我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陈运光为人正直,不生媚骨,针眨时弊,奋笔疾书,揭露阴暗不随波逐流,不跑官买官,不同流合污,疾恶如仇,常常秉笔抨击错案,竭力颂扬法院对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的正义意蕴,受到了一些阿谀谄媚者的忌恨与谗言,也得罪了一些贪昏之官,遭到排斥与孤立,但其不以为然,矢志不移,不畏权势,尽管不能在实践的舞台上为民做主,然而,在理论上的鼓与呼是竭力全力的。他常常戏谑:若不是无罪判决的正义赞颂招怨,怎脱去名僵利锁让吾辈诗酒逍遥,可见其淡泊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