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金,男,1966年7月1日出生,现任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自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2011年3月发生在北门路惠政桥上轰动荆门的3-29案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最终获得了缓刑;2012年5月高考前夕,发生在荆门城区的销售间碟器材一案,该案引起了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道,该案主犯委托本律师为辩护人。法庭就律师的辩护意见逐级请示至最高法院,最终支持了律师的观点。20年来,共受聘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30余家(次),参与并成功办理了9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法律事务,承办了荆门市人民政府首期8个亿、第二期18个亿的市政建设债券发行的法律事务,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