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律师,南京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曾任某大型企业管理岗位。现任南京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南京广播电台律师团成员。先后办理案件逾200起,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滁州某盗窃案(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年以上,经本律师辩护后检察院撤诉)、某小区采光权案、泰州某公务人员6700余万集资案(判决不承担责任,驳回对方起诉)、江苏某大型国企工程款案(无合同情况下拿回工程款)、南京鼓楼某民间借贷案(在白纸黑字转账记录存在的情况下,判决我方不承担偿还责任)。以上均有判决书为证。执业以来,兢兢业业,力求做好每一个案件。办案信念是:案件没有大小,只有负责与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