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简介 湖南三鑫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00九年六月,是一所新设立的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由陈蛟、舒洪武、张道次三位律师出资设立,以陈蛟律师为主任,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19号,湖南省展览馆内金山大厦19楼,办公面积705平方米,所内办公设施一流,功能划分明确,创办之初即得到长沙市司法局以及湖南省司法厅的高度认可。本所毗邻长沙市烈士公园,环境优雅,前临年嘉湖隧道西出口,交通方便,内有大型停车场,停车便利,地处长沙市中心繁华地段,与长沙市一中对应相望,是理想的办公处所。 本所在建立之初即实行整体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突破律师的单兵作战模式,凸显团队力量,一切以团队为中心,让每位客户均能感受到是一个团队在为其服务,而不是某个律师在为其提供服务。 本所坚持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对每个法律问题均要用心研究、讨论,力争明晰;对每位客户均以诚信为本,尽一切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构建一种诚信、和谐的法律服务氛围。本所的最终目的是使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最恰当的保护。 本所的主任陈蛟律师于1998年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舒洪武律师及张道次律师均于1996年就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三位合伙人均在法律服务领域从事专业的法律服务十余年,担任过各类民事案件的代理,接受过各种刑事案件的辩护,为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及成功人士担任过法律顾问,建立了广泛的社会人际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务操作经验。尤其是在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方面,不仅对金融不良资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全面熟练地掌握了其法律理论和法律适用,更是在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务操作经验。曾先、后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以及不良资产的购买人成功清收多笔债权,赢得不菲的业绩。在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之初,本所主任陈蛟律师即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代理清收该公司在慈利的部分资产项目,将很大一部分难度极大的债权成功的进行了清收,如慈利县通津铺水电站的债权,该电站早已撤消,债权也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但在陈蛟律师的运作下,成功的将该电站的债权大部分回收。二00六年,本所三位律师又共同代理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的张家界地区的个贷项目,该项目共有189户债权,分散于张家界地区的四个县、区,单笔债权均不大,清收难度相当大,三位律师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合作,通过大量的摸排调查,使每笔有偿还能力的债权均得到了清收,其工作及业绩均得到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下的一直好评。其间,三位律师还代理了部分资产购买人的代理清收,特别是代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的资产购买人清收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公司的债权时,通过各种途径摆脱省、市两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使购买人的利益实现了最大化,得到当事人及当地法院的高度评价。 本所设立后,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及法律人才,与各类专业机构加强合作,使这个团队更具有雄厚的人才资本,能更好的为每位客户提供更高、更优的服务。 湖南三鑫律师事务所秉承自己的理念,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力争使每位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最恰当的保护,做每位客户最真诚的朋友! 湖南三鑫律师事务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