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虎律师,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优秀高级律师,法学学士,具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统一资格,并持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主要服务范围:以刑事辩护和公司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兼顾民商事法律服务,包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服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法律服务,债权债务纠纷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纠纷法律服务,继承纠纷法律服务,所有权纠纷法律服务,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纠纷法律服务等诉讼类型的法律服务,以及民商事执行类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包括法人调查取证,遗嘱见证,出具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内容。
服务对象: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济南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济南市历城区洪楼小学、济南市历城区时家村委会、济南市历城区胥家村委会山东成大集团、山东奥科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固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山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博大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济南永顺达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小草房餐饮有限公司、济南顺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并成功办理张某持枪抢劫案件、钊某抢劫案件、赵某抢夺案件、谢某诈骗案件、孙某虚开增值税发片案件、裴某寻衅滋事案件、姜某盗窃案件、庄某容留妇女卖淫案件、陈某故意杀人案等数十件刑事案件,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当事人的人权。
诚实做人,认真做事,常虎律师本着专业专一专心的工作态度,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