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武,1952年生,汉族,郯城县红花埠人,本科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在郯城县轻工机械厂医务室从医。 1972年参加山东生产建设团,在三师独立营职工子弟学校任教。 1982年调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苍山分校任教。1982年调山东广播电视大学苍山分校任教先后从事哲学、文学、逻辑学、法学等学科教学工作。 1983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83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0年至今专职做律师工作,先后服务于苍山律师事务所、山东三辰律师事务所、山东晨浩等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业务二十多年的同时,通过自学,先后获得汉语言文学、基础法学专科、本科学历。 参加企业改制、金融、房地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为社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案件近两千余。 近十多年来重点探讨、实践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成功办理诸多在市、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受到社会认可。 本人的工作信条是:直言扶真理、理真气壮 正气驱邪恶、恶消邪遁在有生之年,本人愿用厚重的法理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有限的生命为您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并期盼与法律同仁交流。并期盼与法律同仁交流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期盼与法律同仁交流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0539 8137541 542 543 13953912878!网站: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index.aspx?user=11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