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福:本人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沈阳市沈河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沈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诚信律师标兵,沈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政府顾问团成员,沈河区政府法律顾问. . 在多年律师执业中,凭着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了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1018专案案件,和省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集团诉讼案件, 并为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通过成功的辩护和代理并以诚实守信、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法律业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 专业特长:刑事,民事,房地产,知识产权,重大项目谈判. 成功案例 1. 沈阳市艳粉三期工程房屋挡光案 (38 户 ) 2. 抚顺雍贺集团诉抚顺矿业集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 标的 1 亿元 ) 3. 马某涉嫌合同诈骗无罪案 4. 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缓刑案 5. 祝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一审判死刑 . 二审改判死缓案 6. 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贷款诈骗罪被撤销案 7. 郝某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缓刑案 8. 董某涉嫌盗窃罪缓刑案 9. 任某涉嫌受贿罪缓刑案 10. 江某故意伤害罪缓刑案 11 、王某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