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律师1994年法律本科毕业,先后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司法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及司法部组织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系专职律师。现为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于甘肃得舍律师事务所。安律师曾执业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先后担任过十几家企事业单位及公司及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民商事、经济、合同、劳动人事争议、人身伤害赔偿、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款索赔、行政诉讼及非诉及申诉案件,执业经验丰富。安律师办案严谨细致、勤勉尽职、锲而不舍;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不辞辛劳、不厌其烦。安律师的执业信仰是:唯法是从,唯当事人利益至上,为法治中国尽力。安律师追求“不做大律师。只做好律师”的执业品格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及信任。
安律师的专长领域有:建筑工程房地产业务、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债务债权、企业法律顾问及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及股权转让。
顾问单位安律师目前担任及曾经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主要有:
1.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
2.庄浪县山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庄浪县陇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甘肃昶宏建筑工程有责任限公司
5.甘肃省万通农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甘肃省希瑞尔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甘肃省肖尔布拉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8.甘肃民族会馆
9.甘肃省卓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