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祥,男,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圳市中级法院旁),法学学士,一九九七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九九八年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千禧年正式从事律师工作。 一贯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恪守诚信务实、严谨执着的工作作风。在十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信赖。 长期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谈判,能有效地帮助公司事先防范风险,事中控制风险,事后及时协调矛盾、处理争议,擅长起草、完善经济合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和商业行为、处理组建、改制、收购兼并公司所及法津事务。己代理几百宗房地产、经济合同、侵权赔偿、劳动仲裁等方面的诉讼业务,能从繁杂的事件经过中把握案件关键点,准确定位诉讼请求,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和良好的社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