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毕业于中南政法专科(2001年) •武汉大学法律本科(2002年-2005年) •考取法律服务工作者证(2001年) 工作经历 担任过湖北鄂东南国家粮库、阳新旅游局、富池马鞍煤矿以及潘桥乡选厂的法律顾问。 相关资质 律师资格(2006年) 主攻方向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擅长民事案件代理:合同纠纷;离婚。解除同居关系(婚外情调查)、继承、分家析产纠纷;房屋买卖纠纷;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工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刑事 案件出庭辩护。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 3、担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商务谈判经念;和处理企业法务能力。 4、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 5、草拟、审查、见证各类合同、协议、遗嘱、章程等;代写法律文书,参加谈判、调解活动等。 主要业绩 • 李国龙律师的业务范围涉及诉讼和非诉讼领域,主要业绩是律师敬业的体现。肩负道义 ,仗义直言是律师的天职。做个好人做个好律师是我多年的夙愿。我一直在努力着处理好每一件受托案件。 • • 我的执业理念和心得是:本人的工作理念是敬业、勤业.、精业。用法律的专业知识为他人提供帮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最大利益。 李国龙律师承办的典型案件:(一)2002年阳新粮库诉黄石南极雪集团胜诉和2005年诉荆头山农场胜诉。 两案连本带息包括原告用的执行费用和和执行过程中逾期利息均全部完整执行到位.共计160万[起诉标底为50万和100万; (二)2007.2008.2009办理过宗族涉黑案黑社会集团案委托人一起罪名涉黑一起故意伤害重伤判三年(三)2008年阳新特大强奸案第一被告判无期的前提下我的委托人第2被告判4年;(四)2010年下陆杀人案在被告极度困难前提下为受害人讨回赔偿45万元。(五)湖北邓XX传销首犯以及下属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下属数罪并罚达到重判10年以上。而我提出的辩护观点都得到支持邓XX传销首犯只判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