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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华
陈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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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18199711695419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清远
  • 手机:1360294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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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事故认定
详细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我方无证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被直线行驶的载人载物的借来的超速行驶的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没采取任何刹车直接撞上重伤住院,对方轻伤不用住院,责任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这合理吗?
地区 广东-清远
分类 民事法律-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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