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律师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电话:13602944806
Email:ghchen@hotmail.com
执业机构: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8199711695419
地址:清远市新城4号区48栋御福名居B503
陈国华律师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电话:13602944806
Email:ghchen@hotmail.com
执业机构: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819971169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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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法学讲师,律师执业16年,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所负责人,广州、深圳、清远、肇庆、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以“信誉第一、质量为本、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承办过数百件经济、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担任过数家清远知名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基于对当事人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侧重于为当事人提供积极的、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执业过程中精益求精并始终遵循上述宗旨,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若干成绩。 在刑事诉讼方面,先后为清远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案件、轰动广东省的“天鹅湖旅游区、福堂山区电站”6000多万的集资诈骗案、苏岳仁、潘志德等14被告人的制毒、贩毒、走私毒品等案件的辩护。
在民事经济诉讼方面,承办了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股权与合伙、环境污染、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 2004年4月7日《清远日报》在“法律与法制”专栏里以《铁肩担道义》对本律师作过专题报道。邮箱:ghchen119@hotmail.com,手机:13602944806
为了保证客户多元化的法律需求,本人聘请三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其中二位持有律师资格证)的助手,为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要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