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云龙,云南省镇沅县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云南大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普洱南亚科技创业园科学技术协会委员。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在《昆明理工大学学报》发表两篇学术文章,在云南在昆高校“法学院”杯辩论邀请赛获第二名。曾受邀对景谷县工商联及其会员单位进行《企业成长中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的讲座。接受普洱市安监局邀请,在普洱全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培训班上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2016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普洱市和十县(区)安监局主要领导、职业危害示范企业和危害较严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曾担任过上市公司部门负责人,某咨询服务公司总经理,某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个人曾被评为优秀讲师。
从业以来,担任宁洱县人民政府、思茅工业园区管委会、西盟县公安局、墨江县雅邑镇政府、宁洱县安监局、孟连县地税局、昆明中保联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普洱茶源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镇沅圣元堂产业集团、普洱圣安迪酒店有限公司、墨江县迎来城商贸有限公司、景东彝族自治县华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景谷虹桥建材有限公司等数十家政府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民商事法律事务、刑事辩护:在民商事法律事务(公司\合同\债务\P2P事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土地建筑不动产投融资项目)、刑事案件辩护(取保候审、毒品、过失犯罪、经济犯罪)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典型案例:1.昆明某大型综合市场特大火灾案行政听证、处罚及行政诉讼案。2.普洱50余个债权人110余件P2P债务纠纷案。3. 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按照无罪处理案。4.墨江金矿国有企业改制信访案,经历党委政府工作组调解,人民法院诉讼,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控告,向纪委控告等程序,代理和积极引导被信访单位配合工作组、司法部门依法依规、依实情处理和应对。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极大贡献。5.普洱圣安迪酒店有限公司与普洱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鼎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凯旋花园E栋1单元10楼(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对面);
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92号(新大兴量贩对面)科恩学院花园1-203室。
联系人:黄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