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 2002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具有律师和法律双专业毕业证书,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专职律师。 孙超律师担任多家大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的资产重组,债务追讨。 具有深厚的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收养、交通肇事、债权债务纠纷、调查取证、公司法律事务、侵权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孙超律师认为,律师不是万能的。孙超律师认为,律师不是万能的律师应尽职尽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己任,您的需要就是我要做的。 我相信坚持正义,真理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