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骏律师,现执业于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2007年毕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和工作经验,善于将情、理、法有机结合,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执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刑事诉讼相关工作经验,解决了大量法律疑难问题。杨骏律师擅长:借贷纠纷、房地产商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诉讼、劳动纠纷等领域。秉承“给当事人办事,就是给自己办事”的理念,结合其掌握的法律知识,尽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其代理汤某诉某幼儿园劳动纠纷一案中,在劳动仲裁、一审法院均以被告某幼儿园提供的证据(该市教育局文件),认定被告某幼儿园解除与劳动者汤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不支持汤某赔偿金的请求。在当事人放弃的情况下,杨骏律师秉承当事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穷尽调查手段,设法调查到了该文件的真意。在杨骏律师的努力下,被告某幼儿园被二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认定为其解除与汤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理应向汤某支付赔偿金。杨骏律师的这种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给当事人办事,就是给自己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