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佛元主任律师简介:
执业证号:14406200110675291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追收欠款、经济合同、房地产纠纷、法律顾问
何佛元主任律师,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山大学哲学学士,资深律师,原佛山市石湾区人大谱法讲师团讲师。曾在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从事培训工作,获金融经济师、讲师职称。擅长处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追收欠款、经济合同、房地产纠纷、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法律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经办过不少无罪辩护成功、二审反败为胜、申诉抗诉成功等疑难复杂的案件。为人诚实稳重、办案认真负责。
一、 办理无罪辩护成功案件:
赵某林,因涉嫌盗窃罪,一审判处5年,二审聘请何律师辩护,案件发回重审,检察院最后撤诉。
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案关键是痕迹鉴定书,何律师二审辩护意见以勘察笔录没有记载发现和提取痕迹的理由来辩护,证明公诉机关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二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另行组成合议庭。最终检察院撤回了起诉。何律师的成功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赵某免受牢狱之灾。
二、代理民事抗诉成功案件:
郑某、卢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定金,领取房产证后支付全部购房款。之后郑某、卢某二人支付了35万定金给梁某,要求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担保,致使郑某、卢某的房屋所有权无法实现并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及利息,但梁某不愿解除合同。郑某、卢某向法院起诉,二审法院判决梁某无违约责任,合同继续履行,不予返还定金给郑某、卢某。郑某、卢某认为自己有权难维,合法权益被践踏,便委托我所何佛元律师代理申诉。何律师以未履行完成合同前置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向检察院抗诉。再审最终取得胜诉,撤销二审判决,梁某承担违约责任!最后,郑某、卢某追回全部款项。
三、民告官胜诉案件: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单某某为某电梯公司员工,并认定单某某在工作中受伤,属工伤。何律师接受某电梯公司的委托,不服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何律师收集大量证据、据理力争,法院最后推翻了工伤决定书,维护了某电梯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