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儒香律师,女,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秦淮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法律援助志愿者、南京边防检查站法律援助律师。刘儒香律师所在的刑事辩护团队,平均每年办理刑事案件40多起,涉及侵犯著作权案、假冒注册商标案、贩卖运输毒品案、职务侵占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故意伤害致死案、走私废物案、诈骗案、寻衅滋事案、聚众斗殴案、强奸案、组织卖淫案、开设赌场案、非法集资案等。已办结主要案件有“德隆集团高管职务侵占案”“贩卖毒品案”“广州、南京利用网络点卡团伙盗窃案”“看守所在押人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境、内外联手的贩卖枪支案”“江苏省首例网络游戏代练涉嫌非法经营案”、南京避风塘组织卖淫案、入选南京中院2011年十大典型案件的“瘦肉精案”“巨澜等单位走私废物案”“汇上盈非法集资案”等。刘儒香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庭审应变灵活。工作箴言:身直行始正,行端则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