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良,男,汉族,1975年1月29日生,2000年6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3年取得国家司法资格(C),2008年取得国家司法资格(A),2009年3月24日正式执业至今。现任河南科言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兼执行主任,中级职称,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金融投资分析师,OTC资本市场企业上市首席专家律师,中国3L资本汇国际律师联盟会员,河南省律协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协刑委会直属分会秘书长。
王金良律师多年从事律师实务工作和法学教研工作,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曾受聘为河南财税专科学校客座教授。自执业以来,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善于攻克、解决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投融资、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绩卓著。
一、参与的重大有影响的刑事辩护业务
1、原漯河市市委书记刘炳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原大象出版集团财务总监张仁峰贪污案。
3、原洛阳银行副行长刘萍受贿案件。
4、新乡原阳县张波、宋逢远等人贪污案
5、郑州金水区白庙张保民行贿案
6、洛阳宜阳县张利辉、陈南南、郭世生等人黑社会组织、故意杀人案
7、郑州金水区工商局肖悦等人食品监管渎职案
8、郑州荆朝、田乐华、张泽楠等人故意伤害案
9、郑州市郑东新区贾岗书记王书林受贿罪一案
二、重大诉讼业务
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路支行诉长葛佳尔陶瓷有限公司、孙四谨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
2、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五局物资公司钢材供应合同纠纷案件。
3、河南联大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城建建设集团建设合同纠纷案。
4、郑州铁路局与郑州二七规划区规划许可证撤销案
5、郑州绿香园调味有限公司与郑州裤都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6、河南中原大舞台有限公司与崔卫军等人机动车责任纠纷
三、 担任非诉业务
1、担任河南煌龙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担任河南金铭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3、担任河南省法治建设研究会特邀专家及常年法律顾问。
4、担任《进城务工人员实用法律知识普及读本》编委会副主任,该书被河南省社科联评为优秀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并获得一等奖。
5、参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平顶山石龙区蓝翔煤业有限公司。
6、参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平顶山石龙区天源煤业限公司。
7、参与河南美的制冷销售产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改制。
8、参与河南科飞电器有限公司的股权改制。
9、参与青海宝利华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改制。
王金良律师的执业理念是:践行法治、致于正义、至善修行、乐施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