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龙律师,现为甘肃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甘肃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2015年、2016年作为甘肃青年律师代表赴北京律师学院、上海市律协参加专题培训。曾办理的刑事案件有:杨某故意杀人罪、李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杨某运输毒品罪、范某诈骗罪 、杨某诈骗罪、魏某抢劫罪、何某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汪某交通肇事罪、杨某职务侵占罪、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中,分别为被告人辩护至无罪、免于刑事处罚、从轻处罚的辩护效果,更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本律师能够为各类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使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是本律师自始至终恪守的执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