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市律协团委副书记,市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协女律师与青年律师委员会委员,2017年度“南通好青年。”
一,代理倪某等诈骗案,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九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最后判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代理王某受贿案,最后免于刑事处罚。
三,代理季某盗窃案,在公诉阶段提出阅卷意见,最后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代理陈某民间借贷再二审案,在再二审阶段成功改判,法院全额支持我方上诉请求。
五,代理蒋某与印度股东股权款纠纷案,第一时间查封对方财产,最终全额收回款项。
六,代理谢某机动车责任纠纷案,在委托人当时未报警且事后出现严重损伤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查找证据,最终使法院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
七,代理王某房屋买卖纠纷案,在房屋被一房二卖,且被第四方保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提出保全异议,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