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然律师,男,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沈阳市人民调解员,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沈阳市沈河区全社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沈阳市皇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员。 业务领域: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仲裁、公司诉讼、婚姻家庭、行政诉讼等法律业务,曾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大中型国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始终秉持诚信为本的从业态度、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执业精神,致力于在各个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高素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期间提供法律服务的部分单位:辽宁省审计厅、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铁西区财政局、本溪市财政局、沈阳市审计局、沈阳市盐政稽查大队、辽宁省人民医院、东北煤田地质局、辽宁正昊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静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等、沈阳车捷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