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英,女,汉族, 2012年毕业于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11年通过司法考试, 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在青海盐湖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5月至今在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执业。自执业以来代理并参与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始终认为律师应该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因此在执业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名优秀的律师,因此在处理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时候本人都深思熟虑,案件客观方面出发,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了自己所代理的案件和每一件业务。李俊英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信奉法律至上,以娴熟的法律知识,强烈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朴实无华的办事风格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本着“做人要用心,做事要用脑,做事之前先学会做人的”原则,力求每一个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