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夏生律师,无党派人士。1991年获广西大学哲学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2004年参加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1993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证书;1995年与两名律师共同创办广西贺州市(原贺州地区)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广西新星律师事务所(当时本律师尚在政府执法部门工作),现就职于广西致恭律师事务(由原合伙制广西新星律师事务所变更),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511199510166604)。本律师曾在工厂车间、政府机关的办公室、执法部门工作20多年;本律师学历、经历、阅历独特。一直长期在基层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对处理健康权(伤害、交通事故案)纠纷、劳动工伤争议纠纷(含追讨农民工工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独特的见解;同时,本律师还擅长刑事辩护、行政诉讼、还担任政府机关、学校、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信奉的格言:积善成德、厚德载物;给人以生活的希望和勇气;助人为乐;三人同行必有吾师。兴趣爱好:学习、旅游、太极、书法。主要业绩:二十多年的律师生涯,本律师曾参与数起在贺州市及钟山县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还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学校、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过多起在贺州市、钟山县有重大影响的健康权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相邻侵权纠纷以及代理老百姓民告官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得到了业界及委托人的好评及肯定。结语:让我们携手同行!
律师专长: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保险理赔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