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月清,知名实战智慧型律师。1965年出生,1993年1月开始执业至今,郑州大学法学、北京自修大学汉语言文学毕业。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律师,刑事法律业务部主任。系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河南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兼副秘书长,郑州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郑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郑州市律协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 曾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郑州十佳律师。 兼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国闽商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深圳王牌城市研究院、河南王牌企划公司、河南省曲剧团、河南省豫剧三团、河南省艺术研究院、大河网楼市频道、《东方艺术》、《茶道中原》杂志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在知识产权、经济、刑事领域在国内曾创造拥有众多经典案例: 1、"豫剧<朝阳沟>音乐设计署名权案; 2、沪剧《妓女泪》、《为奴隶的母亲》、《白鹭》、《龙凤花烛》等音乐著作权案(全国首例否认新音乐工作者案); 3、豫剧<红灯记>音乐设计纠纷案件; 4、“豫剧皇后”陈素贞手稿案; 5、“红旗渠”摄影版权纠纷案; 6、王XX诉河南美术出版社、新乡博物馆负责人《汉碑全集》责任编辑、汇编署名权纠纷案件(全国首例)。 7、广东彭XX特大走私案(涉案标的2100万元); 8、兴安煤矿重大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案; 9、“鹤立教育”被控摧残儿童案; 10、郑州石油公司租赁经营案; 11、陈XX特大走私象牙及象牙制品案; 12、陈XX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3、某大学校长特大受贿案‘ 14、黄河杀人抛尸案; 15、模特肖像权、空姐培训就业案; 其它经典案例汇编: 孕妇胎儿流产索赔案、深圳市XX实业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商丘XX等集体袭警案、《河南XX报》被诉“虚假广告”案、张xx诉郑州伟业汽车销售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件、中国长城铝业公司诉广西梧州地区生产资料公司诈骗案等案例在国内拥有一定的影响。 发(演出)的文艺作品有: 诗歌《律师服情结》; 小品《打假》(策划创作并参与演出)的演出; 小品《合计烩面》; 《千业律师之歌》词作者; 律师版歌舞《雪山草地》的主创、导演; 律师版情景剧《青春变奏曲》的主创、导演; 律师版舞蹈《六月茉莉》的导演; 室内情景剧《招聘风波》(已排练,未正式发表)。 “月上柳稍,清风飘,莫叹世间公道少,崔来了”是崔月清自画像题词,也是崔月清律师热心公益诉讼的真实写照。 2001年10月一2003年6月,作为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律师与听众》节目特邀嘉宾主持人,在节目中编辑播出了大量有关法制的新闻、案例及听众来信,为弘扬法制服务社会主义市场建设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