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玉律师,汉族,女,法律职业证号:20134107271217,律师职业证号:14107201511153869,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文书写作功底。主要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纠纷。同时代写起诉状等各类法律文书、提供新乡本地企业工商资料查询、车辆登记备案信息查询。本人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联系方式:18737317715Email:9057842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