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舟剑律师,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长沙市中院特邀调解员,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曾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后辞掉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精通合同法、公司法、刑事诉讼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承接过大量的公司股东纠纷、合同纠纷、建筑领域纠纷等各种类型案件,曾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光明日报》《中国法制报》等期刊发表文章多篇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诚待人,以信立身;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为工作目标。
李舟剑律师,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长沙市中院特邀调解员,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曾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后辞掉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
精通合同法、公司法、刑事诉讼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承接过大量的公司股东纠纷、合同纠纷、建筑领域纠纷等各种类型案件,曾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光明日报》《中国法制报》等期刊发表文章多篇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诚待人,以信立身;以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为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