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山西长治学院;于2010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 2011年9月年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及院长助理等职;2015年8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业务专长:本人在法院工作期间,参与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0余件,个人主审各类民商事案件600余件;转型执业律师后,逐步加强各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比如,民事类的有:董某诉姜某、李某、葛某饮酒致伤赔偿案件,该案件作为长治地区首例饮酒致伤案件,由本律师作为“以案释法”案例在长治市电视台录制为法制节目;行政类的有:王某某诉某公安局强制戒毒两年案,经本律师代理,法院判决公安局撤销强制戒毒决定;刑事类的有:胡某故意伤害案、韩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王某某诈骗案、吴某某贩毒案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或轻判。本律师爱学习、善交际、负责任,向您承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律师专长: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