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先财律师,毕业于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14年在贵州华顿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现为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大量的借款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及刑事等案件200余件,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不错的成果。多次受邀作为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阳晚报等媒体的点评嘉宾。 代理部分成功案例: 一、民商事案件 1、代理邬某诉贵州金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在被告公司历经多次变动,负责人几经变更的情况下,收集到关键证据并提出合理的法律依据说服法院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500万元。 2、代理贵阳市某某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湄潭县仙谷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湄潭县万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贷款纠纷案件。该案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被告价值仅5000万元财产。本案涉及“刑事民事程序交叉”、“涉及外籍当事人诉讼”等复杂程序,历经贵阳中院、贵州省高院耗时一年多胜诉,判决支持委托人4000多万元。 3、代理邬某某与贵州铝城铝业原材料研究发展有限公司、陈某某代位权诉讼纠纷一案。法院同时审理四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争议较大,证据繁杂并涉及被告相互之间的关联利益,审理难道大。接手委托后拟清不同法律关系,分析证据并出具可行的法律方案,最终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 4、代理贵州森茂某某有限公司诉福建三建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货款纠纷案。在委托人原件丢失不能提供原件且复印件缺失、被告拒不承认欠款事实的情况下,经多方努力取得被告方的收货清单,最后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追回近100万元货款。 5、代理贵州某某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全部支持委托人诉讼请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经庭外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委托人800多万元委托建设工程款及律师费、诉讼费等30万元。 二、刑事案件 1、代理陈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二审,本案一审经贵阳中院判决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情节特别恶劣,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接受二审委托后立即查阅本案一审近20本刑事卷宗,拟定上诉状提起上诉,经多方努力获得了被告人家属的刑事谅解书,并从激情犯罪、过错原则、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辩护,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最终经贵州省高院改判陈某某死刑缓期执行。 2、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某菊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提起公诉,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被害人系陈某菊前夫,二人离婚后又同居并生育一子。并且被害人长期具有家暴情况,及时到其居住的居委会、派出所调取了两单位多次处理双方的调解记录,并从事发时陈某菊11周岁大的女儿手机里调取了当时的录像,证明了事发时陈某菊正遭受严重的家暴,遂以本案陈某菊具有明显防卫性质,本案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决陈某菊有期徒刑五年,远低于检察院公诉建议的量刑。 咨询电话:18685145180 邮箱:302490292@qq.com 微信号:leiyue88888